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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建管處將首度在公寓大廈公共設施補助辦法內增設「電動汽車能源補充設施」條目,當中包括社區安裝充電樁最高 5 萬元補助,也會訂立充電座設置注意事項並提供諮詢窗口,減少住戶溝通成本、進一步提高社區安裝充電樁/座意願。 [size=17.3333px]根據 UDN 報導,桃市府建管處長邱英哲已明確表達「若管委會或住戶對裝設充電設備有疑慮,歡迎向建管處洽詢」,市府建管處會邀請技術專家一同場勘,現場說明充電樁安裝位置與方式等,藉以改善住戶與管委會之間溝通不良的現況。 [size=17.3333px]桃市府建管處首次在公寓大廈公用設施補助辦法之中,針對電動車充電樁安裝需求增列「電動汽車能源補充設施」項目,並於今年底前偕同業界專家人員研擬擬定注意事項,屆時將可提供給社區參考研究。 [size=17.3333px]桃市府同時也將補助公寓大廈 50% 充電樁安裝費用,補助上限最高 5 萬元。邱英哲表示,補助金額是參考訪價後平均安裝費用 10 萬元而定,市府補助一半,希望可以提高社區安裝充電樁的意願。 [size=17.3333px]
這個案子是由桃園市議員彭俊豪向建管處陳情爭取,彭俊豪表示,新建案已有預留電動車位預裝空間,但舊社區大樓卻無此設計,電動車主向管委會申請安裝也屢遭拒絕,原因則普遍是對電動車與充電樁施工不了解,因此決定要求建管處介入處理。 [size=17.3333px]雖然受惠的僅是桃園車主,目前還不知道桃市府最終執行的成效如何,但這已是台灣電動車領域的一個好消息,或許可以帶動各地政府單位跟進,未來幫助更多電動車主順利安裝充電設備。
【社區大樓安裝充電座教戰守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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